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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天文三代以上,人人皆知天文。“七月流火”,农夫之辞也;“三星在天”,妇人之语也;“月离于毕”,戍卒之作也;“龙尾伏晨”,儿童之谣也。後世文人学士,有问之而茫然不知者矣。若历法,则古人不及近代之密。

樊深《河间府志》曰:“愚初读律书,见私习天文者有禁。後读制书,见庙语杨士奇等曰:‘此律自为民间设耳,卿等安得有禁?’遂以《天元宝历祥赋》赐群臣。由律书之言观之,乃知圣人所忧者深;由制书之言观之,乃知圣人之所见者大。”

日食刘向言,《春秋》二百四十二年,日食三十六。今连三年比食。自建始以来,二十岁间而八食。率二岁六月而一发,古今罕有。异有大小希稠,占有舒疾缓急。余所见崇帧之世十七年而八食。与汉成略同,而稠急过之矣。然则谓日食为一定之数,无关于人事者,岂非溺于畴人之术,而不觉其自蹈于邪臣之说乎?《春秋·昭公二十一年》:“秋七月壬午朔,日有食之。公问于梓慎,曰:‘是何物也?祸福何为?’对曰:‘二至、二分,日有食之,不为灾。日月之行也,分,同道也;至,相过也。其他月则为灾。’”非也,夫日月之在于天,莫非一定之数。

然大象见于上,而人事应于下矣。为此言者,殆于後世以“天变不足畏”之说迸其君者也。《汉书·五行志》亦知其说之非,而依违其间,以为食轻,不为大灾水旱而已,然则食重也如之何?是故日食之咎,无论分、至。

月食日食,月掩日也;月食,地掩月也。今西洋天文说如此。自其法未入中国而已有此论,陆文裕《金台纪闻》曰:“尝闻西域人算日月食者,谓日月与地同大,若地体正俺日轮上,则月为之食。”南城万实《月食辨》曰:“凡黄道平分各一百八十二度半强,对冲处必为地所隔,望时月行适当黄道交处,与日正相对,则地隔日光,而月为之食矣。”按其说亦不始于近代,汉张衡《灵宪》曰:“当日之冲,光常不合者,蔽于地也。是谓ウ虚在星,星微月过则食。”载《续汉·天文志》中。俗本“地”字有误作“他”者,遂疑别有所谓ウ虚,而致纷纷之说。静乐李鲈习西洋之学,述其言曰:“月本无光,借日之照以为光曜。至望日,与地日为一线,月见地不见日,不得借光,是以无光也。”或曰:“不然。曾有一年,月食之时,当在日没後,乃日尚未沉,而出地之月已食矣。东月初升,西日未没,人两见之,则地固未尝遮日月也,何以云见地不见日乎?”答曰:“于所见者非月也,月之影也,月固未尝出地也。何以验之?今试以一文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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